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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跆拳道决赛补充
发布时间:2018-04-18 15:06:55
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跆拳道决赛补充通知 ) 二、报到及接站 (一)报到 1.技术官员请于2017年8月31日18:00前报到; 报到地点:全运村技术官员村(天津市津南区洞庭路与渌水道交口融创绿城) 联系人:咸立印; 联系电话:13132578035; 2.各运动队请于2017年9月1日18:00前报到; 报到地点:全运村运动员村(天津市津南区洞庭路与渌水道交口融创绿城) 联系人:鲁 鹏; 联系电话:15510959364; 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注册证、二代身份证(香港、澳门除外)。同时携带心电图和脑电图健康证明(从比赛开始之日前计算30天内有效)。 (二) 接站 1.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内进港大厅、天津站北2出站口、天津西站地下出站口、天津南站出站口为组委会指定十三运官方抵离迎送点。请参加比赛各队及技术官员,需抵津前4天,离津前2天,向跆拳道竞委会驻村工作人员联系提供准确迎送信息和需求,请各运动队于8月 27日前将《运动队抵离信息表》(见附件1)发送邮件至天津竞委会,以便全运村部入住人员抵离管理中心安排接站。 2.因航班、火车延误不能在上述时间段内抵达的,请与机场、各车站迎送联系人联络,组委会安排应急保障车。按照第十三届全运会组委会要求,请各参赛代表队按时报到、离会。对提前到会、延期离会的,将不予接待。 三、费用 (一) 食宿费 1.运动员村:经组委会核准,运动员村每人每天200元伙食费和每人每天190元住宿费。其中,各代表队正编人员住宿费由组委会承担;伙食费由各代表队向全运村缴纳100元/人天,组委会补助100元/人天;西部地区代表队伙食费由组委会承担。经组委会核准的超编人员住宿费、伙食费全额自理,由各代表队(含西部地区代表队)向全运村部缴纳。 2.技术官员村:经组委会核准,技术官员每人每天200元伙食费和每人每天190元住宿费,费用由组委会承担。 (二)交通费 组委会为参赛运动队交通保障为专车和班车两种形式,集体项目采用专车保障,其它项目采用班车保障。 外埠技术官员需自行购订从常驻地到天津往返车票,原则上应乘坐汽车(不含出租车)、火车(硬卧)、动车(二等)、高铁(二等)、轮船(三等舱)。如技术官员常驻地与天津两地直线距离超过1000公里以上(含1000公里)或因特殊情况并经竞委会批准,可乘坐飞机(经济舱)。中途无故停留、绕道而行所增加的费用自理,组委会不予报销。技术官员要优先使用组委会市场开发的飞机票。来程交通票据原件,返程交通票据复印件(返程交通票据传真件、微信相片复印件也可)为报销依据。 (三)付款方式 单位名称:天津市河西区体育局,账号:2003722537000158,开户行:渤海银行陈塘科技园支行,大额支付行号:318110000364,联系人:武志成,联系电话:13920356929。 四、护具与服装 (一)比赛使用世界跆拳道联合会认证的KP&P品牌电子护具,电子护具由组委会提供;参赛运动员自备电子脚套(KP&P)、护齿、手套、护腿、护臂、护裆等参赛装备,装备须为中国跆协指定品牌。供应商联系方式:山东泰山体育器材有限公司,联系人:张宝勇,联系电话:13853447002。 (二)运动员不得穿着带印有“中国”以及国旗、国徽标识(含英文标识CHINA)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。 (三)各运动队可以冠赞助单位的名称,在秩序册上可加注赞助单位名称,格式为:参加单位名称“XXXXX队”。队名标识在比赛服装上只允许出现1次,面积不超过60平方厘米。 (四)领奖时运动员须着道服、道鞋或运动服、运动鞋;教练员须着运动服、运动鞋。 (五)裁判员自备“白色”道鞋上场执裁。 五、赛期用餐 (一) 赛前(9月1-3日):运动队三餐的用餐地点是全运村运动员村;技术官员三餐的用餐地点是全运村技术官员村。 (二)赛期(9月4-7日):运动队午餐(盒饭)在比赛场馆,早、晚用餐在全运村运动员村;技术官员午餐(盒饭)在比赛场馆,早、晚用餐在全运村技术官员村。 六、联系方式   (一)天津竞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:咸立印 联系电话:13132578035 邮 箱:501348481@qq.com (二)全运村部入住人员抵离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:刘美琛 联系电话:13502069509 七、竞赛日程安排表(见附件2) 八、运动队训练及发车时间安排表(见附件3) 九、未尽事 哈尔滨跆拳道 哈尔滨少儿跆拳道 哈尔滨儿童跆拳道 哈尔滨跆拳道学校 哈尔滨跆拳道馆 黑龙江跆拳道  哈尔滨长城跆拳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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