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集训时间
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
二、集训地点
江苏无锡太湖国际博览中心
承办单位:无锡市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、无锡太湖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、新跆联无锡赛事管理有限公司
三、人员组成
1、主教练:管健民(拳跆中心)
2、教练员:刘华胜(北京)、孔繁桃(北体大)、金荣稹、金教植(韩国)、董文金(广东)、张少伟(河南,助理教练)、吴静钰(兼助理教练)、李东华(陕西,教练助理)。
3、管理:王刚(新跆联无锡赛事管理有限公司)、金乃婧(北体大)、刘波(广东)。
4、科研组:胡亦海(武汉体院)、张乐伟(总局体育医院)、高颀(北体大)、吴广亮(人民大学)、鲁凡(武汉体院)
5、队医:白卫民(河南)、陆焕运(浙江)、陈东(河北)
6、运动员:
女子组(30人)
刘凯琪(安徽)、魏小菁(福建)、张梦宇、王鹤英(广东)、高盼(海南)、郭耘菲、李佳、梁琪悦(河南)、谭雪琴、周俐君、李晨(江西)、牛露露、左菊(天津)、闻人云涛、吴巧珍、戴娟娟(浙江)、郑姝音(辽宁)、穆文喆(北京)、骆宗诗(湖南)、单云云(江苏)、方楠楠、尹元红(山东)、余小慧、吕淑文(吉林)、周泽琪、肖树楠(山西)、曹梓涵(河北)、杨均丽、刘亚心(四川)、吴静钰(兼)。
男子组(30人)
任珂、李舒豪、葛聚旺(天津)、洪鑫鑫、陈灵龙(浙江)、赵帅、刘金峰、吴瑞东(江苏)、刘浩天、肖晨鸣(河南)、宋国栋、陈博琳(河北)、吴镱超(福建)、王海瑞、陈小艺(广东)、彭昭杰、黄岳铭(西藏)、王金宇、朱定煌(上海)、谭景文、贾朔(山东)、李铭洋(北京)、田间(新疆)、李正阳、孙祥(黑龙江)、欧阳熊斌(湖南)、孙宏义、王真、徐强(内蒙古)、张凯(解放军)。
四、经费条件
参加集训的教练员、运动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及训练经费等由拳跆中心负担。
五、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
(一)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于12月11日到无锡君来世尊酒店(无锡市滨湖区和风路 111 号)报到。联系人:王强 13911983271; 庞旭 186-2182-2597。
(二)集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、拳跆中心有关集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集训承接单位的有关规定。
(三)集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、拳跆中心和国家跆拳道队的有关反兴奋剂工作的规定,就餐、饮水及营养品的使用必须由国家跆拳道队统一安排,一律不得使用自带的食品、饮水和营养品。
(四)集训人员在集训期间私自接待非国家队成员属违纪行为,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罚。
(五)参加集训人员自带运动服、道服(鞋)、电子护具脚套及日用品。
拳跆中心